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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职工在本地定点医院就医如何办理手续?费用如何报销?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应在通过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与医院身份确认之后办理联网手续。因社保卡丢失等原因造成医院无法联网时,需携带参保人员相关的住院证明和身份证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网证明,医院再办理联网手续, 出院联网结算个人只交纳自负部分。

  2、因门诊特殊慢性病在定点医院就医,应凭身份证、《慢性病门诊医疗证》、社保卡办理联网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联网报销。

  出院结算费用时,若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其住院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全额承担,形成暂缓。如单位按规定在三个月内补齐所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发生的暂缓报销医疗费按规定给予报销;如单位欠费在三个月以上的,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暂缓报销的,由单位或个人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单、专用收费票据原件(加盖医院公章)、社保卡和身份证,到行政服务大厅一楼服务窗口办理。

  凡未办理联网手续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