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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人民医院居民健康扶贫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8-26
浏览次数:
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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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基本医疗,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根据《潍坊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门诊
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门诊就诊的,出具由市卫健委统一印制的居民健康卡及本人身份证件,享受“两免两减半”优惠政策: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收取(凭扶贫证件、发票到健康扶贫办公室报销)。
二、住院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的,出具由市卫健委统一印制的居民健康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出院时经“一站式”结算后所产生的个人实际支付费用,再由我院减免30%。
三、设置
各临床病区的一病室均设置为健康扶贫病房,老年病科门诊设为健康扶贫门诊。
四、咨询
咨询科室为健康扶贫办公室,设在本院2号住院楼6楼,电话8302,外线6298302。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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