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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良好的冬季供暖状况,为细菌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温度条件,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提醒大家不要放松警惕。
  
  (一)食品采购应注意事项
  
  1、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QS”标识、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生产地址、保存条件等信息,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的,罐头出现鼓盖、胖听的,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生虫的不要购买、食用。
  
  2、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选择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的食品,同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等,建议不要购买没有任何包装标识的散装食品。
  
  3、购买豆制品、熟肉食品等应选择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经营单位,不要到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流动摊点去购买。不买未经动检部门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动物及制品。
  
  4、购买食品、餐饮消费时要索要发票等购物或者消费凭证,以防出现问题后可作为申诉、举报、维权的依据。
  
  (二)外出聚餐应注意
  
  1、消费者外出聚餐时应选择卫生状况较好、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信誉等级达标的餐饮单位消费。
  
  2、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尽量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海产品。
  
  (三)家庭聚餐应注意事项
  
  1、购买的食品原料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安全质量。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在70度以上。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所用工具与其它食物用具分开。
  
  2、存放和加工食品时,注意生熟分开。熟食品存放冰箱时,尽量用保鲜膜包装,存放时做到上熟下生。厨房刀板、盆筐、碗碟等工具用具也要尽可能做到生熟分开,不可混用。
  
  二是谨慎食用冬季药膳。
  
  含有毒性药材加工的药膳,若加工食用方法不当,极易引起食物中毒,特别是草乌、附片等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草乌,不得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等为原料的食品。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它食品。
  
  三是预防腌制类食品中毒。
  
  腌制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会加入很多盐,在腌制发酵过程中容易产生如亚硝酸胺等有害物质而引起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