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电话:0536-6222822 急救中心:0536-6232120

  为保证我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医院健康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根据《健康促进医院评价标准(2016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医院成立了健康促进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行政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对全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指导全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

  2、配备临床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为健康教育兼职人员,认真落实其职责,积极开展病人及家属的健康教育工作。每月组织召开健康教育座谈会,推动本科室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

  3、由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制定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每年至少两次;组织做好卫生宣传日的宣传、健康咨询工作;收集整理全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资料,及时向上级主管与业务指导部门反映本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情况。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4、行政职能科室以及健康体检中心根据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利用多种形式(讲座、义诊、职工文体活动、新闻媒体、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电视视频、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栏等)开展职工、患者、社区及社会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有完整的健康促进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总结等,并保存。

  5、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用,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6、加强与疾控、社区、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